为加快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助力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正式启动2026年度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本次专项资金重点围绕以下五大方向进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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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产业技术创新:包括企业研发机构能力提升、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重点产业链技术协同攻关、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示范应用、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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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转型升级:支持重点行业企业搬迁入园改造、省级零碳(近零碳)工厂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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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改数转网联:涵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人工智能+制造”诊断、工业大模型建设、智能工厂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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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制造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学生企业实习实训基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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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支持省内制造业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项目贷款,按照《江苏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2026年)》执行。
二、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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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省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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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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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重点支持方向中,同一主体只能申报一个具体类别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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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承担相关专项资金项目但逾期未验收的,不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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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未获得过省级(含)以上专项资金支持,相关发票不得重复使用。
三、申报方式与流程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统一通过“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审核”模块进行。
(一)直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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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筑峰强链”重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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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入口:省工信厅网上政务服务旗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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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2026年3月24日至4月24日
(二)非直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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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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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流程:在线填写申报表并上传材料,由属地工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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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初审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
四、基本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需在线填报或上传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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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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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含任务目标、绩效目标、实施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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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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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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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2023–2025)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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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投入的项目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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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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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根据项目指南要求的材料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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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3年内不得申报相关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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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须由综合评价A级(含)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附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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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项目需签订《专项资金项目任务书》,并按要求报送项目实施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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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将加强项目审核与绩效管理,确保项目质量。
网上申报入口
江苏省工信厅网上政务服务旗舰店
申报时间
直报项目:2026年3月24日—4月24日
非直报项目:2026年3月24日—4月30日(初审截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