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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无锡市梁溪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参与申报。申报分四批次集中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5日、7月3日、8月3日和8月27日,申请企业可根据自身准备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
值得注意的是,江阴市、宜兴市、无锡高新区、江阴高新区内企业由各自科技部门组织申报,时间安排以当地通知为准。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的申报批次截止时间为6月5日、7月3日、8月1日、8月25日。
《通知》明确,新申报企业知识产权全部为申请当年授权软件著作权的,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各区科技局不得推荐上报。
此外,以下情形将作为重点核查对象: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应附有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验证码,专项审计报告正文、年度审计报告正文及会计报表每页均须提供备案验证码。
滨湖区通知进一步明确,“2026年度新申报的企业,提交的审计报告应当为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下载的已赋码审计报告电子版原件”。
根据《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申报材料中的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
选择适用的企业,在系统生成并签字盖章上传《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后,不再需要提供适用事项证明材料;不选择的,则须按规定提交证明材料。
各区科技局须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对现场核查中发现与申报材料不一致、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等情况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
现场核查内容涵盖企业运营情况、科技人员岗位及人数、近三年研发项目情况、研发机构建设及运行、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各项研发组织管理制度制定及运行情况等。
申报材料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告知承诺书或营业执照/知识产权相关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材料、研究开发组织管理相关材料、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相关材料、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近三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鉴证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据了解,无锡市科技局将配合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开展巡回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动员与培训。此前,锡山区已举办2026年度科技创新创业政策宣讲会,邀请市科技局、省级评审专家、财务税务权威等组成宣讲团,围绕高企申报、财务规范、税务合规等为企业进行辅导。
各区科技部门提醒企业:合理安排申报时间进度,防止因申报过于集中造成网络拥堵。企业在“高企工作网”中填报的数据和上传的材料是后续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的依据,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文依据无锡市科学技术局、无锡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及相关区级通知整理,具体以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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